【Work & Life in Japan Vol. 7】關於日本嘅雇用形式

  • 2020年8月13日
  • 2020年8月27日
  • Monique Lu

「一直工作到尾班車,為咗公司乜都要做!」係咪成日喺日劇到見到咁樣嘅場面呢?如果去日本公司做嘢係咪都係咁?你希望點樣工作法?想要工作安定有保證,定係希望時間有彈性?世界上其實有好多唔同嘅雇用形式同工作方法。而喺唔同嘅國家,亦會有唔同嘅勞工法規管。所以如果希望去海外工作,記得要好好調查嗰邊嘅工作文化同形式,好好事前理解就可以防止不必要嘅麻煩。今次就等FUN!JAPAN嚟說明日本公司嘅雇用方法,各位睇完可以比較吓同香港有咩分別~

日本公司雇用員工嘅歷史背景

以前嘅日本公司大部份都採用終身雇用嘅制度,即係一成為正式公司員工(正社員),就一世都為呢間公司打工,喺當時被認為係好理所當然嘅事。但隨住泡沬經濟爆破,經濟前景惡化,日本公司為咗節省人事費用嘅開支,所以就開始多咗有合約限期嘅「有期雇用」等合約員工(契約社員)。合約員工因為係非正式員工,所以解雇嘅話所承受嘅風險亦比較低。而隨住日本嘅「勞動者派遣法」嘅修改,經由經紀公司委派至指定公司嘅「派遣對像務業」就變得更加自由,所以以「派遣」方法雇用員工嘅比率亦增加。而家呢啲非正式員工嘅雇用方法已經好常見。

了解各種類雇用方式

雇用方法(日文:雇用形態)係指公司同員工之間嘅合約,有分唔同嘅雇用形式。喺日本,一般嚟講,可以分為正式員工(Permanent) 、合約員工(Contract)同短期委託員工(Agent Temp.)。而除咗咁分法之外,仲可以分為「正式聘用(正規雇用)」同「非正式聘用(非正規雇用)」。

正規社員 (正式員工,Permanent employee)

喺日本謂嘅「正規社員」,通常稱為「正社員」,係指工作合約上無指定期間,工作規則中指定為全職聘用嘅員工。係香港嘅話可以稱為長工。亦指係由該公司直接招聘嘅員工先係該公司嘅「正社員」

契約社員、嘱託社員 (合約員工,contract employee) 

「契約社員/嘱託社員」就係指合約中有指明期間。而工作內容嚟講,係非工式聘用種類入面算係比較有專門工作嘅。而上班時間亦通常係全職,同正社員嘅返工方式差唔多。契約社員同嘱託社員最大嘅分別係,「嘱託社員」通常係指退休之外再以合約形式雇用嘅員工。一般嚟講合約員工無花紅分,而工作亦比較不安定,成日會驚會唔會合約完結或者被解雇等,好多問題。

※根據日本嘅勞動契約法,如果有合約期嘅員工一直更新合約,雇用超過5年嘅話,可以根據員工嘅希望轉成長期雇用(即係雇用期限)。

派遣社員 (委託短期員工,agency temporary employee )

「派遣社員」係指唔係該公司直接招聘,而係經過叫派遣元企業(派遣会社)嘅agent,同agent簽合約嘅工作方法。所以員工係agent嘅員工,並唔係直接返工嗰間公司嘅員工。而薪金同工作條件、待遇,就因應派遣元企業agent唔同而唔一樣,就算大家都係派遣社員,喺同一間公司做同一樣嘅工作,都會因為agent唔同而待遇唔一樣。

了解雇用形式後,選擇適合自己嘅工作模式

喺日本工作嘅外國人眼中,日本係完全唔同嘅國家。除咗語言唔一樣之外,文化上亦有好多差異。所以如果想喺日本安心工作嘅話,唔單止要了解間公司,亦要知道自己嘅雇用模式嘅特性,把握合約內容同埋知道佢嘅好處壞處好重要。咁樣先可以揀到自己最適合嘅工作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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